中山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2 出处: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山市委办转发市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办法(试行)》规定,2017年市科协将开展第四届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2015年1月1日前经中山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并已加入中山市科协团体会员单位满两年(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其组织机构健全、开展活动正常,且在评估规定年限内连续进行社团年检的,均可申请参加星级学会评估活动。

  二、评估办法

  详见《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办法(试行)》(附件1)。

  三、评估机构

  市科协组建第四届星级学会评估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会部。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届活动评估学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业绩。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提交材料目录”(附件2)填报有关材料,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杨祖睿,电话:88321120,电子邮箱:zskxxhb@163.com)


  附件:

  

附件1: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办法.doc附件下载


附件2: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提交材料目录.doc附件下载


附件3:中山市星级学会申报表.xls附件下载


附件4:中山市星级学会评分表.xls附件下载


附件5:创建星级学会活动一览表.doc附件下载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