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4 出处: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火炬开发区科协,各镇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农村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科协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中山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推荐工作,在全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及农村科普带头人中评选出2017年度中山市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请各镇(区)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对积极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各项工作中成效显著,有效推动了当地农村科普工作的镇(区)给予适当倾斜;实施绩效管理,对绩效管理较好的镇(区)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管理不善的镇(区),严格控制推荐名额。

(二)各镇(区)推荐名额分配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个(名)进行。各镇(区)要在推荐名额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好中选优,认真落实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推荐要求

  (一)各镇(区)要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按照《中山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监管,按规定进行项目评审和公示,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一切不正当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当年和下一年的推荐申报资格。

  (二)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特别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重点关注:

  1. 在发展低碳农业和现代农业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发展在我市主导产业方面、以及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 生产(经营)范围属于我市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性强,起到积极示范和具有较大辐射带动作用的;

  3. 建立基层党组织、以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民培训学校等形式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技协和科普示范基地;

  4. 积极承担政府以及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5. 在开展全国、全省科普示范镇(区)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 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三)追踪问效,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 市科协负责对本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

  2. 获奖单位和个人所在地的镇(区)科协,要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将表彰对象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加以推广,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镇(区)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至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镇(区)需要报送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及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申报的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情况简介字数不超过300字(含电子版)。

  (三)各申报单位和带头人的推荐表请到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zssta.org.cn/)下载。

  (四)推荐材料报送采取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两者应完全一致。材料包括:获得镇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部门出具的该镇农民近3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

  四、联系方式

  市科协科普部:古 迪   卢加慧  

  联系电话:88319018    传真:88330162

  电子邮箱:gdzskp@163.com

  地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0号市委党校求真楼2楼

  市科协科普部


附件:1. 中山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3.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4. 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8月23日